林芝市应急管理局

政府信息公开

林芝市应急管理局2026年度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 2026-01-30   浏览次数:   【字体:

林芝市应急管理局2026年度

部门预算

2026123

第一部分林芝市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林芝市应急管理局主要职能

二、林芝市应急管理局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林芝市应急管理局部门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林芝市应急管理局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林芝市应急管理局收支总体情况

二、林芝市应急管理局收入总体情况

三、林芝市应急管理局支出总体情况

四、林芝市应急管理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林芝市应急管理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林芝市应急管理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林芝市应急管理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八、林芝市应急管理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九、林芝市应急管理局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林芝市应急管理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林芝市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林芝市应急管理局主要职能

纳入林芝市应急管理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为林芝市应急管理局本级(含地震)

组织部门印发的“三定”方案文件,规定的部门(单位)主要职责。包括以下内容:

1.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政策,组织编制市应急体系

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依法依规贯彻落实标准化工作,组织制定有关规程并监督实施。

2.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县(区、市)、各部门应

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执行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应急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按照权限和程序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市应对重大灾害指挥工作,落实重大灾害和突发事件的报告制度,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负责协调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指导消防工作,

指导各县(区、市)消防监督、火灾防范、火灾扑救、抢险救援等工作。

7.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

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8.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管理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各类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完善城乡应急管理组织体系,提高基层防灾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

9.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开展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制定并组织实施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会同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2.统筹发展和安全,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依法行使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县(区、 市)、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3.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4.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

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5.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市外救援工作。

16.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推

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7.承担市应急指挥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具体事务,

结合全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实际,制定落实举措、规划、制度及相关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县(区、市)和成员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好事故灾难、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应对工作。

18.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关于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

法改革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负责法律法规赋予的有关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责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等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职能。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由市级承担的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监督指导、重大案件查处、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等工作,组织查处辖区内跨区域和具有重大影响的复杂案件,监督指导辖区内执法体系建设和执法工作,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承担执法人员入职培训、定期轮训和考核工作。负责综合运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提升监管执法数字化、精细化、智慧化水平。负责建立健全执法评价体系。负责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依法依规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推动企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团队。负责加强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法治教育,压实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9.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20.负责研究自然灾害的特点规律,拟订航空救援应急救援实施方案等;负责编制航空应急救援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开展航空侦察勘测,组织灾区航空拍摄、监测;进行空中指挥调度,为地面救援提供帮助;负责航空消防灭火,向交通不便灾区投送救援力量、装备器材和救灾物资转移;负责协助疏散遇险人员,开展空中搜寻、定位、营救等;负责航空救援应急值班、值守指挥调度;承担市应急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1.负责机关后勤保障工作。

22.贯彻执行西藏自治区防震减灾政策、法规、规章和标准。

23.组织编制林芝市防震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

24.负责建立本行政区域地震灾害风险防治体系、地震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地震科技创新体系和防震减灾社会治理体系。

25.负责防震减灾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地震监测预警、灾情报告和风险报告制度,建立地震灾害风险信息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震情、灾情和地震灾害风险信息,保障地震应急响应。

26.负责编制本行政区域内地震监测站网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地震灾害风险调查、评估、防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参与制定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震监测台网(站)及信息系统的建设、监督和管理工作,承担地震信息网络和通讯服务运维工作。

27.依法履行本行政区域内防震减灾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县(区、市)、乡镇(街道)防震减灾工作,依法开展防震减灾相关行政执法工作。

28.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震行业质量与技术监督管理工 作,负责地震标准宣传、贯彻、实施和监督,管理地震计量工作。

29.组织防震减灾公共服务,负责防震减灾科学技术研究和成果推广应用,负责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和培训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审核防震减灾宣传报道。

30.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31.承担市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林芝市应急管理局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林芝市应急管理局(含地震)内设8个内设行政机构、2个参公机构和2个事业机构。

    1.办公室(政工人事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综合协调、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政务公开、信息、安全、舆情应对、信访、档案、督查督办等工作。协调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组织制定机关管理有关制度和工作计划。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工资福利、教育培训、文化建设、人才队伍、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和党群等工作。推进应急重点工程建设,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装备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

2.应急指挥中心(科技和信息化科)。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执行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按照权限和程序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指导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承担市应对重大灾害现场协调保障工作,指导各类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研究提出相关建议,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合作与交流,履行相关合作协议,组织参与市外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各县(区、市)建立健全应急联合指挥平台。深入贯彻落实“智慧应急”战略。组织实施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科技创新和信息化发展总体规划。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划信息传输渠道,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承担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具体事务。

3.综合减灾救灾和物资保障科(预案管理和地震地质灾害救援科)。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应急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应急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组织协调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指导重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规划,研究提出相关建议。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调查评估工作。负责自然灾害方面数据统计分析工作。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承担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教育和公众知识普及工作。

4.风险监测和火灾综合防治科(防汛抗旱科)。起草消防、森林和草原防灭火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依法依规贯彻落实标准工作,指导并推进落实城乡、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工作规划,组织实施森林和草原火灾应急预案。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负责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工作,承担森林和草原防灭火指挥协调具体工作。组织实施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防汛抗旱会商研判,掌握汛情、旱情并协同有关部门发布信息,指导监督重要江河防汛及应急预案演练工作。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水旱灾害防治工作,组织协调雪灾、冰崩、冰湖、堰塞湖防御处置工作。

5.安全生产基础科。负责矿山(含煤矿、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和监督管理工作。拟订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程和依法依规贯彻落实标准化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指导市内危险化学品登记,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6.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拟订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规划,研究提出相关建议。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市性安全生产检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承担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公众知识普及工作。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具体事务。

7.执法科。依法履行市级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职责,强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执法工作的统筹协调。加强对各县(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业务指导,组织开展全市范围内的联合执法、交叉执法、专项执法工作。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负责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分析、统计和总结。负责全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化技术支持平台建设和有关技术分析工作的指导和服务。

8.执法监督科。组织起草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承担政策研究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行政诉讼、普法宣传等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指导执法计划编制、管理执法人员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研究建立大安全大应急框架措施,协调推进应急管理深化改革,负责应急管理形势综合分析。负责安全生产方面数据统计分析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标志中介机构资质管理并监督检查。

9.航空应急救援中心。负责研究自然灾害的特点规律,拟订航空救援应急救援实施方案等;负责编制航空应急救援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开展航空侦察勘测,组织灾区航空拍摄、监测;进行空中指挥调度,为地面救援提供帮助;负责航空消防灭火,向交通不便灾区投送救援力量、装备器材和救灾物资转移;负责协助疏散遇险人员,开展空中搜寻、定位、营救等;负责航空救援应急值班、值守指挥调度;承担市应急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0.地震监测科。负责地震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化、地震计量和地震监测站管理等工作。负责组织震情监视跟踪、重大活动地震安全保障等工作。负责地震应急响应、服务、保障等工作。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负责地震监测站网设计、评估和优化工作。承担观测系统建设和技术系统运行保障等工作。承担地震信息网络建设、运维及网络安全等工作,承担数据信息管理共享服务及政务信息化支撑等工作。承担新闻、科普、法制宣传教育等工作,承担档案管理工作。组织指导防震减灾科学技术研究和成果转化。承担地震应急指挥辅助决策工作。

11.震害防御科。起草防震减灾地方法规规章及标准草案。负责地震灾害风险调查、评估和防治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督管理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组织开展地震灾害调查、烈度评定和灾情收集汇总,参与制定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承担地震灾害损失预评估,承担震后灾情快速获取、烈度评定、科学考察等工作。组织防震减灾公共服务,组织指导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防震减灾,负责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和法制教育。开展公共服务产品的研发与应用。开展地震工程勘察探测、地震安全性评价等技术服务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防震避险、救助训练。指导县(区、市)、乡镇(街道)防震减灾工作。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和监督检查,承担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

12.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负责机关后勤保障工作。

第二部分

林芝市应急管理局2026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附件:附件2:2026年度林芝市应急管理局预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林芝市应急管理局2026年度部门

预算数据分析

一、林芝市应急管理局收支总体情况

林芝市应急管理局收支总预算3411.43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376.30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援藏经费35.13万元、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8.7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5.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7.73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909.25万元(含援藏经费

二、林芝市应急管理局收入总体情况

林芝市应急管理局收入预算总量3411.43万元,同比增减少 96.56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2026年调减培训费、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卫星链路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经费等项目经费;二是上年结转经费没有纳入年初预算。其中: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376.30万元,占98.9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援藏经费35.13万元,1.03%;2026上年结转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三、林芝市应急管理局支出总体情况

林芝市应急管理局支出预算总量3411.43万元,同比减少96.56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2026年调减培训费、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卫星链路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经费等;二是2026年上年结转经费没有纳入年初预算。其中:基本支出1967.68万元,占57.68%;项目支出1443.75万元,占42.32%。

四、林芝市应急管理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林芝市应急管理局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376.3万元,同比减少101.3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6年上年结转经费没有纳入年初预算。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3376.3万元2026上年结转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8.7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5.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7.73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874.12万元

五、林芝市应急管理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林芝市应急管理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376.3万元,比2025年执行数减少1275.42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26年调减培训费、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卫星链路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经费等项目经费;二是2026年度减少林芝市应急救援装备储备基地建设项目、林芝市应急指挥基地建设项目、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补助资金(国债项目)等完工项目经费;三是2026年上年结转经费没有纳入年初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林芝市应急管理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376.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8.79万元,7.66%;卫生健康支出105.65万元,3.13%;住房保障支出137.73万元,4.0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874.12万元,85.1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林芝市应急管理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增减变化说明如下:

1.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8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预算数为186.35万元,比2025执行数增加32.5万元,增长32.65%,主要是本年度保险基数较上年增加

2.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8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预算数为42.08万元,2025执行数增加42.08万元,增长100%,主要是上年拟退休人员没有退休,本年度退休人员较上年增加1人

3.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807就业补助(款)2080704社会保险补贴(项)5.07万元,比2025执行数增加5.07万元,增长100%,主要是本年度将自治区承担公益性岗位保险补贴单独填列

4.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807就业补助(款)2080705公益性岗位补贴(项)25.3万元,比2025执行数增加0.06万元,增长0.24%,主要是本年度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提高

5.210卫生健康支出(类)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项)预算数为88.38万元,2025执行数增加15.18万元,增长20.74%,主要是本年度保险基数较上年增加

6.210卫生健康支出(类)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项)预算数为17.27万元,2025执行数增加1.45万元,增长9.17%,主要是本年度保险基数较上年增加

7.210卫生健康支出(类)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预算数为0万元,2025执行数减少9.18万元,增长100%,主要是干部职工体检费属于年中追加项目,没用纳入年初预算

8.221住房保障支出(类)22102住房改革支出(款)2210201住房公积金(项)预算数为137.73万元,比2025执行数增加13.88万元,增长11.21%,主要是本年度公积金基数增加

9.221住房保障支出(类)22102住房改革支出(款)2210203购房补贴(项)预算数为0万元,比2025执行数减少62.52万元,减少100%,主要是本年度预算时,购房补贴全部纳入工资性支出预算

10.22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22401应急管理事务(款)2240101行政运行(项)预算数为1484.13万元,2025执行数增加148.59万元,增长23.67%,主要是本年度工资总额、伙食补助费较上年增加以及本年干部职工体检费纳入年初预算

11.22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22401应急管理事务(款)224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预算数为0万元,2025执行数减少4.09万元,增长100%,主要是2025年执行数为年中追加民族团结经费项目,没用纳入年初预算

12.22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22401应急管理事务(款)2240103机关服务(项)预算数为15万元,比2025执行数增加1.93万元,增长14.77%,主要是上年党建经费有结余

13.22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22401应急管理事务(款)2240104灾害风险防治(项)预算数为50万元,2025执行数增加11.05万元,增长28.37%,主要是本年度重特大事故源头管控工作经费较上年增加

14.22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22401应急管理事务(款)2240106安全监管(项)预算数为106.38万元,2025执行数增加32.06万元,增长43.14%,主要是本年度增加安全生产考核题库编制、考试点运行维护费等项目经费预算

15.22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22401应急管理事务(款)2240108应急救援(项)预算数为243.89万元,比2025执行数减少532.58万元,减少68.59%,主要是本年度减少完工国债项目经费(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补助资金)

16.22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22401应急管理事务(款)2240109应急管理(项)预算数为170万元,比2025执行数增加90.2万元,增长11.3%,主要是本年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24〕5号),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急预案原则上每3年评估一次。应急预案的评估工作,可以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实施”。我市前期修编的各类应急预案已超过3年,增加应急预案修编及编制费项目预算

17.22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22401应急管理事务(款)2240199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预算数为495.53万元,比2025执行数减少1031.83万元,减少67.56%,主要是本年度减少2个完工基建项目经费(林芝市应急救援装备储备基地建设项目和林芝市应急指挥基地建设项目

18.22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22405地震事务(款)2240505地震预测预报(项)预算数为52.92万元2025执行数一致

19.22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22405地震事务(款)2240506地震灾害预防(项)预算数为12万元,比2025执行数增加2.53万元,增长26.72%,主要是上年地震监测及震害防御费有结余

20.22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22405地震事务(款)2240599其他地震事务支出(项)预算数为0万元,比2025执行数增加48.25万元,减少100%,主要本年度减少地震三网一员培训费

21.22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22406自然灾害防治(款)2240699其他自然灾害防治支出(项)预算数为229.28万元,2025执行数增加43.96万元,增长38.66%,主要本年度雪崩灾害风险监测站建设经费、雪崩灾害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运维费等项目经费预算

六、林芝市应急管理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

林芝市应急管理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967.9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78.06万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根据部门具体情况进行填列工资性支出1204.88万元(基本工资298.73万元、津贴补贴764.38万元、奖金84.65万元、伙食补助费56.1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9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186.35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8.3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7.27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2.18万元失业保险1.01万元工伤保险1.1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37.17万元休假探亲费129.33万元公益性岗位补贴7.84万元职业年金缴费42.08万元住房公积金137.7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2.02万元医疗费补助15.9万元、未休假补助31.42万元、其他生活补助4.2万元、奖励金2.2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25万元

公用经费89.92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89.92万元,其中:办公费8.24万元、水费4.32万元、电费10万元、邮电费0.7万元、物业管理费7.89万元、差旅费16.25万元、维修(护)费2万元、租赁费0.07万元、公务接待费2.5万元、工会经费23.3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万元、税金及附加0.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12万元公务通讯补贴9.12万元、电梯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万元

七、林芝市应急管理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总体情况

2026年,林芝市应急管理局“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5.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车运行费53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2.50万元,“三公”经费预算比2025减少2.5万元,减少4.3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车运行费减少

2026年,我局无因公出国(境)团组及人员;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公务用车保有7辆,其中:公务用车(执法检查、监督检查、应急救援、地震业务等)6辆,特种车辆(应急指挥车)1辆;根据2025年接待情况,预计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180

八、林芝市应急管理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林芝市应急管理局2026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林芝市应急管理局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总体情况

林芝市应急管理局2026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林芝市应急管理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6林芝市应急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89.92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0.1万元,增长0.1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退役安置1人其中:办公费8.24万元,比上年增加1.08万元,增长15.08%;水电费14.32万元,比上年增加5.12万元,增长55.65%;邮电费0.7万元,比上年减少0.8万元,减少53.33%;物业管理费7.89万元,比上年增加7.81万元,增长976.25%差旅费16.25万元,比上年增加12.66万元,增长352.65%;维修(护)费2万元,与上年一致租赁费0.07万元,比上年增加0.07万元,增长100%;培训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8万元,减少100%;公务接待费2.50万元,与上年一致;工会经费23.33万元,比上年增加3万元,增长14.76%;福利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29万元,减少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20万元,减少100%(根据财政要求,全部列入业务经费);其他交通费1万元,比上年增加0.2万元,增长25%;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12万元,比上年增加1.15万元,增长9.61%;办公设备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2.6万元,减少100%。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6林芝市应急管理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7.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47.8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612月底,林芝市应急管理局(含地震)共有车辆7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6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执法检查、监督检查、应急救援、地震业务用车、日常公务用车等用途的车辆,单位实有在职人员51人(正式在编干部职工),公务用车人车比例(不含特种车辆)为9:1。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7台(套),主要是越野车3台、生命探测仪2套、边坡雷达1套、红外热像仪1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2026,林芝市应急管理局没有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对确实无法使用的车进行更新购置费用。

(四)2026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6林芝市应急管理局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32个,资金1408.32万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0万元,地方资金1408.32万元。重点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4个,分别是航空应急救援地勤保障经费项目,资金144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10.22%;应急指挥基地运行维护费项目,资金144.53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10.26%;雪崩灾害风险排查及监测预警建设经费项目(尾款),资金147.83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10.50%;三网一员地震前兆观测员信息费项目,资金52.92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3.76%。

通过项目的实施,林芝市应急管理局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自然灾害防控、应急能力提升等重点工作,聚焦主责主业,守牢安全底线一是通过强化隐患治理,做好危化、烟花爆竹、工贸等领域安全监管,严格行政执法等工作,不断提升企业安全责任意识,守牢全市安全底线二是通过加强灾害性天气和森林火情监测预警、开应急演练、加强航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全面提高“三网一员”地震灾害防御能力、扎实开展防震减灾避险演练及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等工作,不断提升全市人民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通过开展雪崩灾害风险排查及监测预警建设、雪崩灾害风险监测站建设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应急管理系统调查数据更新工作不断提升我市灾害预警能力,及时掌握风险隐患,提前预防和自然灾害发生。

附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涉密项目除外)。附件:2026年度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表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林芝市应急管理局2026年度不涉及扶贫领域资金的分配、扶贫项目的安排。

(六)政府债务情况。

林芝市应急管理局2026年度没有政府举借债务资金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对部门和单位专业性较强的名次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资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