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8〕13号)的要求,,根据市安委办的工作部署,近期,林芝市安全监管局开展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一是全面排查整治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维修、改装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违法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行为,大力规范维修改装行为,实现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明显提升,电动自行车维修改装行为明显规范。二是电动自行车流通销售。加强电动自行车线上线下市场监管,依法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商品质量抽检,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无合格证、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的违法违规行为。三是电动自行车维修改装。加强电动自行车维修行业的监管,严查私自改装、拆卸原厂配件和私自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或私自更换大功率蓄电池的违法违规行为。四是集中约谈辖区内的经销商和维修经营户,督促经营者开展产品自查,从销售、维修等环节严格执行相关标准和规定。五是加强市场主体监管,规范经营资格以电动车销售、维修经营户为重点,对其进行摸底,了解掌握电动自行车源头建立台账。据调查统计,目前林芝市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市场主体共52家。
此次检查出动执法人员33人次,执法车辆11台次,检查电动车销售、维修户52户。约谈经营主体6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