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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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无人机保险承保机构遴选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11-17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保险承保机构:
    为预防出现训练和救援救灾时无人机损毁事故,现公开遴选1家保险承保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林芝市应急管理局无人机保险业务。
    预算金额:6.5万元。
    项目需求:根据我局实际,遴选1家保险机构承保我局4台无人机(2台大疆御、1台大疆M200、1台科比特MC6)无人机保险业务。
    合同履行期限:12个月。
    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二、申报单位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查询记录)。
    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1)申报人须提供《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等有效保险许可证;(2) 申报单位必须为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具有在林芝市辖区内经营本次遴选险种业务资格的保险机构。
    三、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负责人身份证、保险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
    2.初步方案(包含保障范围、保险金额、后期服务承诺等)。
    3.其他可以佐证申报单位的专业能力、资质、业绩等情况的相关资料。
    上述申报材料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申报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申报资格。
    四、遴选方式
    符合申报条件保险机构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我局将对资格合格的保险公司从承保范围、保障理赔的合理性及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经内部程序研究讨论,择优选择1家保险公司承保我局无人机机身及配套设备意外损失保险、航空无人机第三者责任保险等。如公示期间仅1家保险公司报名,自动确认该家公司为保险供应商。
    五、申报时间和地点
    申报保险公司请于2025年11月24日18:00前将密封好并盖有密封章的申报材料报林芝市应急管理局4楼综合减灾救灾和物资保障科。
逾期送达的或文件未做密封处理的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894-5818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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