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应急管理局

政府信息公开

行政处罚公开信息表20250610

发布时间: 2025-06-10   浏览次数:   【字体:

2025年3月22日,林芝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公司负责人未依法经考核合格问题,依据《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第一条的规定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章第六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责令暂时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待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行政处罚公开信息表

案件名称

单位(个人)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法定代 表  

处罚决定书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

决定

处罚

时间

处罚

机关

林芝市铭川商贸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未依法经考核合格案

林芝市铭川商贸有限公司

91540400MA6TFUAG2C

康辉

(林市)应急罚〔2025〕002号

2025年3月22日,林芝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公司负责人未依法经考核合格问题,依据《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第一条的规定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该公司违反了《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第一条的规定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章第六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责令暂时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待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2025年3月29日

林芝

市应

急管

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