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16日,林芝市应急管理局对西藏林芝市四海玻璃装饰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未见2024年应急演练相关资料,未见2025年应急演练计划”等问题。该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章第八十一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部2号令)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章第九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决定对该公司作出责令限期改正,处人民币80000元(捌万元整)罚款之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公开信息表
案件名称 |
单位(个人)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法定代 表 人 |
处罚决定书 |
违法行为 |
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决定 |
处罚时间 |
处罚机关 |
西藏林芝市四海玻璃装饰有限公司未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开展应急演练案 |
西藏林芝市四海玻璃装饰有限公司 |
91540400095772037B |
赵刚 |
(林市)应急罚〔2025〕04号 |
2025年4月16日,林芝市应急管理局对西藏林芝市四海玻璃装饰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未见2024年应急演练相关资料,未见2025年应急演练计划等问题”。 |
该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章第八十一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部2号令)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章第九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 |
对该公司作出责令限期改正,处人民币80000元(捌万元整)罚款之行政处罚。 |
2025年5月13日 |
林芝 市应 急管 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