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安全生产督导检查成效明显
林芝市应急管理局
2018年12月24日 17时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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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近期全国、全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市委书记马升昌指示要求及市委副书记、市长旺堆在12月10日全市安全生产会议部署要求,市安全监管局迅速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抽调7县(区)安全监管局业务骨干组成3个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组,并于12月12日至20日,深入六县一区、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及部分重点乡镇、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导检查。
工作中,市安委办3个安全生产督导组坚持明确目标、突出重点、真督实导,采取听取汇报、调阅资料、现场抽查、座谈交流等多种形式,重点对各级各部门、重点企业贯彻落实全国、全区、全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情况、企业主体责任提升年工作落实情况、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情况、道路交通专项治理情况等进行深入细致督导检查。
期间,共检查六县一区、各行业部门、乡(镇)和企业115家,其中市安委会重点成员单位17家、县(区)行业主管部门54家、乡镇11家、生产经营单位(企业)33家,发现各类问题隐患188条。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各督导组均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建议,要求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进一步压实政府属地监管责任、行业部门直接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不断强化思想认识,完善工作机制,持续深化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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